日前,我國發展改革委、生物質鍋爐在本次我國能源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生物質能供熱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將生物質能供熱作為應對大氣污染的重要措施,加快生物質能供熱在區域民用供暖和中小型工業園區供熱中的應用,構建分布式綠色低碳清潔環保供熱體系。按照規劃目標,到2020年,我國生物質熱電聯產裝機容量將超過1200萬千瓦,生物質成型燃料年利用量約3000萬噸,生物質燃氣(生物天然氣、生物質鍋爐生物質氣化等)年利用量約100億立方米,生物質能供熱合計年直接替代燃煤約3000萬噸。
作為一種綠色低碳清潔經濟的可再生能源供熱方式,印發的《意見》中生物質能供熱主要通過生物質熱電聯產和生物質鍋爐供熱兩種形式,直接在用戶側替代化石能源,并在替代縣域及農村燃煤供熱方面發揮巨大效力。
我國能源局在2017年7月印發的《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中就明確指出,“大力推進農林生物質熱電聯產,從嚴控制只發電不供熱項目”。在本次印發的《意見》中,這一理念被再次強調,需“加快生物質發電向熱電聯產轉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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